玩转互联网金融不可漏掉的法律常识
2015-04-26 01:35:01

随着越来越多的小微投资者借由“理财通”和“余额宝”接触到互联网网贷平台。互联网网贷平台发展的浪潮便势不可挡。为什么互联网网贷平台受到如此大的追捧呢?高收益是一个不忽略的重要因素。

与“理财通”、“余额宝”不同,互联网网贷平台年化收益率更高,有的最高可以达到20%以上。此外,互联网网贷平台主要为“有借款需求的人或企业”与有理财需求的小微投资者搭建桥梁;而“余额宝”、“理财通”主要是货币基金的承销平台。

随着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注意到互联网网贷平台,掌握有关互联网理财的基本法律常识是必要的。互联网网贷的本质和个人借贷的本质一样,作为理财者应当注意和网贷平台签订的合约是否符合我国借贷合同最基本的要求。

理财者应该注意以下合同条款:

1. 债务人的身份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

为什么要债务人借钱的时候提供身份资料呢?因为《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条件之一“有明确的被告”。打官司的时候,法院第一时间要求我们提供被告的准确身份资料,我们必须提供,否则法院不予立案。目前,很多网贷平台以保护用户隐私为由,并不对贷款者信息进行公布。这样为借款者提供了违约的漏洞。

2.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 为什么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呢?

因为:合同法211条规定“借款不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所以,利息必须明确约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正常借款期限内的利息。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第二种:逾期利息。超出合同约定还款期限的利息。现行的人民银行规定逾期贷款利率为原利率上浮30%-50%。 第三种:打官司法院判决后,迟延履行判决书的罚息。

3.明确约定借款本息的还款顺序 这是一项非常重要但又被忽视的权利。

对债权人有利的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如果约定不明确,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常常会按照先本金后利息来处理。

4. 关于债务担保

在众多的互联网网贷平台中,还有很多平台的借款者或是平台并未向出借人提供担保。若无担保,出借人(理财者)可能在借款者无法偿还借款和利息时,较难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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