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大刚:P2P是民间金融的"The last door!"
2015-06-24 15:35:12

P2P是民间金融的"The last door!"


 

      中国的货币市场利率定价机制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经历了WTO的优先开放,一直走到现在,主体依然是行政定价、总量控制。面对这社会发展中的投融资服务需求,主体依然是要保证投资拉动的整体需求,而作为社会发展的增量而言,中国不乏增长空间,其中增长比例相对较大的就是民营主体的部分,民营主体的融资规模大约有1/3左右是依赖民间金融实现的。相对于传统金融体系,作为影子银行的一部分,民间金融的总量不同口径从5-8万亿的影子银行规模中1/2是民间金融。也就是说,民间金融的规模约2.5-4万亿之间。

      作为民间金融的一部分的P2P网贷业务,其融资成本相当于社会平均收益率,也就是8-16%之间,中位值大约12%,相当于信托的收益率。相对规模较大的P2P平台机构,因为存在背书和资产质量相对优异,内控体系完备,风控能力较强,投资者收益率也就相应偏低。至于中小机构,往往由于市场营销展业获客的需求,导致投资者收益率偏高,有的甚至超过16%。也就是说,因为充分的流动性和市场定价有效,P2P行业的投资收益率相对于传统的民间金融而言是最低的。P2P成为了民间金融的“Thelastdoor!” 

      当传统民间金融的资产劣化之后,由于各种行政约束和监管限制,导致风险无法分散。而P2P高度线上化分散风险的特点恰好解决了这个问题。所以,传统民间金融机构纷纷采用P2P的组织形态,把表外非标劣化资产通过P2P渠道分散给民间金融投资者。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现有的P2P产品投资者要么是小白,要么是赌客,普遍缺乏常规投资人。 

      可以预见,在中国社会结构、产业结构、经济结构调整期间,GDP下滑,金融资产劣化加剧,P2P因为其零边际成本的特点,高度有效地充分分散了民间金融的规模累积带来的风险同步累积。P2P的发展周期最少还有两年,这两年里,交易规模伴随着GDP的下滑会快速累积增长,同时风险也会同步累积,但由于互联网的特征,使得风险充分分散。但是,就整体而言,机构淘汰率会进一步提高,行业整合会加剧。由于P2P高度的流动性和市场有效,那么对于其他民间金融形态的替代性就越凸显,从而P2P的多业务混业发展趋势就更加突出。最终,成为民间融资的主要形态而存在,也会成为民间投资的常规投资品。这里面投资者的保护和教育任重而道远。

      很难想象,一个高速发展的行业,淘汰率只有20%-25%,这是极反常的现象。这一切就源于P2P行业的金融本质,P2P行业缺乏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如果有一天淘汰率高达50%,相信这个行业会更加健康,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各个机构的能力提升会进入实质阶段,而不再是简单的BM的COPY也会拿来鼓吹是“互联网+”之下的金融创新。

      面对一个高速成长的业务领域,泥沙俱下是常态。20-25%的淘汰率中,近一半是欺诈。这是真正需要监管和行业内部制定规则加以抑制的行为。基于现有的监管体系和法律体系,欺诈是可以进行抑制的。相应的公共基础设施需要打破各个机构之间的数字藩篱,通过信息和数据的交换,有效地进行反欺诈。

      一切才刚刚开始,未来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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