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系统性思维看待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全要素
2022-12-23 10:15:27

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的数字化进程在不断加快,数字普惠金融的多样性发展也正在全方位地赋能乡村振兴。如何让数字普惠金融更好地、多元化服务乡村振兴,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路径有哪些?如何做好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让数字普惠金融更好地发力乡村振兴?围绕上述问题,《金融时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工商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张正平。


《金融时报》记者:数字普惠金融在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中,其服务对象主要是谁?其与传统金融服务区别在哪里?优势是什么? 

张正平:根据人民银行2015年发布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而从数字普惠金融的角度看,按照《G20普惠金融高级原则》,数字普惠金融可以理解为“一切通过使用数字金融服务促进普惠金融的行为”,该定义强调利用数字技术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并没有改变传统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因此,数字普惠金融应与传统普惠金融有一样的服务对象。

由此,也可以清晰地看到数字普惠金融与传统金融服务的区别。首先,服务对象不同,数字普惠金融坚持服务可能被传统金融排斥的、传统金融服务成本较高的弱势群体;其次,手段不同,数字普惠金融更强调运用数字技术触达、服务弱势群体,以拓展服务广度和服务深度。当然,需要强调的是,随着金融科技的广泛应用和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传统金融机构也可以通过数字技术提供金融服务。随着国家普惠金融战略实施,越来越多的传统金融机构开始重视农村市场,纷纷通过设立普惠金融部门等方式下沉业务重心,积极为农村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这意味,传统金融机构不仅在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提供数字金融服务,还高度重视普惠金融业务,由此也使得数字普惠金融与传统金融机构金融服务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

  

《金融时报》记者:做好数字普惠金融服务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目前,哪些部分有待提升? 

张正平:必须承认一个事实,提供高质量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对任何金融机构而言都是具有挑战的,毕竟,相对来说,乡村振兴中的这些弱势群体往往面临着更大的风险、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更高的交易成本。理论上讲,做好数字普惠金融服务需要具备四个条件。

首先是较高的金融科技水平。在提供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时,金融机构能够将诸如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卫星遥感等数字技术与金融机构自身的运营系统、业务流程、产品设计等环节深度融合,输出更加安全、高效的数字金融服务或产品。

其次是多样化的数据获取渠道。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利用数字技术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必须通过机构自设积累、对接政府部门、与征信机构合作等多个渠道获取多维度、准确、动态的客户数据(这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有更加坚实的业务场景),形成大数据集,进而综合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智慧营销、智能风控等获客更精准、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运营系统,提供体验更好、价格合理的数字金融产品或服务。

再次是持续提升服务质效的耐心。为农户、小微企业等缺少抵押、担保的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面临比较大的经营风险和经营成本压力,短期内很可能难以通过提供数字普惠金融服务获得理想的盈利,甚至不得不面对较长时间的亏损。一方面,应用金融科技、改造运行系统、重构业务流畅、研发数字产品等方面均需要资金投入,短期内支出成本较高;另一方面,短期内可以服务的普惠金融客户数量有限,难以获得规模经济的好处,不得不面对较高的人均交易成本。

最后是适宜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生态体系。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所需的生态体系来看,与城市地区相比,农村地区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启动较晚,体系不完善,也面临着更多难题。具体表现为一是金融供给主体的意愿与能力不足,数字金融服务系统投入少,针对性产品服务供给有限,智能化金融互联网终端的布设与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二是综合性的大数据信用体系建设与使用难度大,数字金融应用场景建设、发掘不充分;三是地方政府认知与理解不到位,农村居民素养不高,提升难度大;四是相关的政策体系不完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监管难。

这也就对应着当前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需要提升的几个方面。首先对于大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来说,数字化转型面临着资金实力弱、人才匮乏、研发能力弱等难题,金融科技应用水平有待提高。其次,由于农村农业的数字化水平不高,各部门数据孤岛问题仍相对突出,数据标准、数据流通、数据定价、数据共享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要建立多维度的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价值化仍有较大挑战。再次,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业务短期内难以产生利润回报还特别“烧钱”的事实,让公司化运营的金融机构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这无疑是对金融机构战略定力的考验。最后,建立数字普惠金融生态体系并非简单地将普惠金融生态数字化,而是要采用系统性思维去看待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全部要素,不仅要考虑“三农”数据的采集、归并、溯源,还要考虑数据的确权、估值和定价,既要关注农村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金融服务和产品的数字化创新,也要关注数字普惠金融的立法、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标准和监管政策制定等,这个生态体系无疑需要更多耐心去构建。


《金融时报》记者:数字普惠金融都有哪些创新的供给方式,包括与农业农村的数字化场景的融合路径都有什么样的创新做法? 

张正平:从当前我国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实践来看,已经形成了三种典型的创新供给方式。

其一,传统金融业务的数字化。传统银行、保险和担保等金融机构提供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包括移动金融业务、传统金融业务的数字化、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企业合作开展业务等,依托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电商平台等方式,逐步向农村用户和低收入客户群体下沉,这样既延伸了服务半径又提高了服务效率,并且有效降低了传统金融机构的服务成本。典型的案例如建行打造“裕农通”统一服务品牌,构建普惠金融服务点线下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以及乡村产业链生态场景金融服务体系,探索形成了建行服务乡村振兴整体方案,解决乡村地区金融产品服务供给不充分、不全面等问题。

其二,基于电商平台或“互联网+”的农村产业链金融。基于电商平台开展的供应链金融模式,是指电商平台依托其所积累的大量涉农供应商资源、海量的客户交易记录以及其发达的物流网络,将交易过程中的信息转化为数据,依托大数据、云计算、数学建模等方式对这些数据进行计算分析,预测客户的信用情况,然后根据信用评级结果为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典型案例如中国农业银行建立了“惠农商城”。

其三,基于“互联网+”的农村供应链金融服务。实践中,一些机构借助数字技术打造了全新的互联网+农村供应链金融模式。典型案例如大北农成立的北京农信互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其构建了农业数字金融生态圈并打造了“数据+电商+金融”的业务平台。其中,农信金融平台依托农信云平台的数据分析为农户、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农信商城、农信货联等则负责相应产品的销售和运输。

其四,互联网银行的数字金融服务。互联网银行将服务场所放到线上,不开设分支网点,完全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产品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一类新型银行,借助先天的信息技术优势提供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典型案例如网商银行于2020年发布的“大山雀”卫星遥感风控技术,首次将卫星应用于金融领域;2021年,“大山雀”再次升级,在水稻、玉米等主粮作物之外,进一步实现了对苹果、柑橘等较难识别的经济作物的风控技术。


《金融时报》记者:数字普惠金融对于政府、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互联网(数字)技术提供方等的协作要求有哪些?在这种协同中,需要注意什么? 

张正平:在发展数字普惠金融过程中,需要构建适宜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生态体系,这意味着政府、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商业银行、技术提供商等参与方共同努力、相互协作才能完成,具体来说需要重点从以下方面展开协作。

其一,协作推进法律法规进程。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是非常必要的,无论信息技术外包、技术应用标准还是数据共享等领域,都需要相关方协作推进法律法规的出台并不断修订完善。

其二,协作完善金融基础设施。金融基础设施尤其是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直接关系到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基础设施具有公共品属性,政府是主要投资人,同时需要人行会同金融机构和数字技术提供商一起提出建设方案,并由数字技术提供商进行建设。

其三,协作构建数据共享体系。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生产要素,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标准、数据传输、数据确权、数据定价等环节均关乎数据共享体系的建设,这项工作离不开政府立法、人行牵头、银行和数字技术提供商的深度参与。

其四,协作提升金融监管水平。平衡好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的关系,才能让数字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也是金融监管的长期挑战。无论数字技术应用于普惠金融业务还是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都不可避免地会带来新的风险,需要政府引导、人行指导、银行和数字技术提供商的配合才能实现,协作提升金融监管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协作应当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尤其是坚持市场化、法制化的基本原则,坚持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基本原则,坚持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兼顾的基本原则。


《金融时报》记者: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受数字技术的影响是什么?诸如区块链技术在数字普惠金融方面的应用情况怎样? 

张正平:从逻辑上看,数字技术对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影响较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数字技术的融合发展对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有重要影响。例如,大数据技术与隐私计算技术的融合,可以让数据在“可用不可得”的前提下得以共享,促进数据价值显现,有助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区块链技术与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的融合,也使得通过区块链系统获取的数据更可靠,为云计算加持下更快速、便捷地应用大数据技术挖掘数据价值提供了便利。

另一方面,数字技术的迭代升级对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有直接的影响。例如,人脸识别、指纹识别、声纹识别、量子计算等安全技术的持续迭代升级,不仅直接加强了数字普惠金融业务的安全水平,也极大地推进了数字普惠金融的服务范围;随着区块链应用深化,支付结算、物流追溯、医疗病历、身份验证等领域的企业或行业都建立了各自区块链系统,由此推动了区块链系统间的跨链协作与互通技术的发展,能够更好地赋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

  

《金融时报》记者:随着越来越多信息数据共享、分析和应用可以在线上实现,金融机构在线上和线下的服务落脚点是否会发生变化?未来,金融机构在线下更应关注什么? 

张正平:随着越来越多信息数据共享、分析和应用可以在线上实现,金融机构在线上和线下的服务落脚点可能会发生变化,更加重视线上服务是基本趋势,当然,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在线上线下服务落脚点发生变化的时间和程度可能不同。

展望未来,金融机构在线下服务中更要关注以下因素。

其一,线下服务应与线上服务保持协调。金融机构要重视拓展线上服务,但也不能轻易放弃线下服务,线下服务在相当长时间里有其独特的存在价值,例如,满足大额交易的需要,为老年人或社区提供贴心服务等,因此,需要保持线上线下服务的协调性。其二,线下服务应为线上服务创造价值。拓展线上服务是更有前途、更有竞争力的方向,是金融机构必须重点发展的,因此,线下服务的调整和优化应考虑为线上服务创造价值,例如,通过线下网点增强客户黏性等。其三,线下服务也要持续推进转型升级。在数字经济时代,客户需求、竞争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每一家金融机构都需要找准自身的发展定位、因地制宜地制定发展战略,线下服务对很多金融机构(如农信机构)而言仍具有战略意义,需要通过改善网点环境、加大网点科技投入等方式持续推进线下服务转型升级,提升其存在价值。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张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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