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举办线上分享会,主讲嘉宾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肖飒律师从法律角度介绍了发行NFT的认定标准,数字藏品行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合法合规布局数字藏品市场。她表示,希望大家齐心协力,共同打造健康的数字藏品行业生态,助力行业落实国家数字文化发展战略,为我国新时期文化事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认清NFT性质:虚拟财产或者财产性利益的凭证
肖飒认为,在我国法律语境下,NFT更宜被定义为:基于区块链等加密技术产生的,具有不可复制、不可修改、不能切分的确认权属和真实性的虚拟财产或者财产性利益的凭证。从法律性质看:首先,NFT自身只是一个号码牌,不是著作权本身,也不是财产权本身。其次,NFT以一种可以被信赖的技术的形式,来宣布买受人与IP方共同享有部分著作权,也就是说,NFT只是权利分享的一种形式,是一种权利凭证,它只是一个众多人达成共识之下的一种财产性权利,消费者与购买的数字藏品形成债权关系,没有实际作品的所有权。
二、NFT的核心:著作权、独创性,“二创”需提前避坑
什么样的作品能发NFT?从法律角度看,重点是前端的著作权。著作权强调“独创性”,要求作品既要属于本人独立创作,又要达到一定水准的智力创造高度。平台层面,IP协议授权是NFT发行前端必须重视的方面。一般,IP协议至少要约定的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目前市面上很多作品都属于“二次创作”,易引发“抄袭”争议。过往实际案例表明,各地法院因为对此问题的认识存在差异,所以可能做出不同的认定。肖飒建议,平台在IP协议授权时应提前考虑“二创”问题,提前把改编权用协议固定下来,后期“二创”也注意与其他作品保持显著性差异。
对于近期行业热议的“AI作品是否属于作品”,肖飒认为,从传统角度看,AI不是人,不算著作权,但未来是否具有自主意识,要视未来发展趋势而定。
三、保护NFT生态:坚守法律底线,做到合法合规
在监管缺位的情况下,NFT平台自身可能引发非法集资风险,采取寄售模式的NFT平台还可能构成诈骗罪的帮助犯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甚至部分NFT交易还涉及洗钱、黄赌毒。作为一个新的增量市场,合规进入、合规发展是NFT平台面临的问题。肖飒认为,合法合规的NFT平台需要具有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安全自评估报告、网络文化经营以及出版物经营等6种资质。
如今,NFT的参与者遍及寰宇,出海也是国内平台的战略重心。肖飒提示,海外数字藏品并不是“法外之地”。由于国内外法系不同,NFT的法律规定也不尽相同,对公链和虚拟财产更是态度异同,其中便可能涉及到著作权、外汇管制、反洗钱以及管辖权等风险。肖飒建议,出于谨慎考虑,无论是平台还是年轻化的消费者都应保持对法律的敬畏,认真了解国内外法律条文。
四、提高数藏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当下,经济上行压力巨大。NFT数字藏品行业作为一种新兴商业模式得到众多消费者的青睐。然而,数藏行业鱼龙混杂,有些NFT销售平台恶意炒作一次发行的稀缺性,有些平台故意隐瞒未来会二次发行的事实,有些平台与之前的虚拟币社群、社交、游戏、文化投资交织在一起。NFT数字藏品绝非是全民炒作、意图日进斗金的工具。总之,数藏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到整个行业生态的健康发展,不容忽视。
最后,肖飒表示,NFT数字藏品的定位是文化数字化,希望有志于发扬中国文化的数字藏品平台坚守行业定位,坚决不触碰法律红线,坚持合规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抵制炒作、“污名化”行业的行为,推动行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