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雷曜:探索金融机构碳核算
2023-04-26 08:48:16

“绿色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避免了因过度使用非价格型激励工具可能带来的市场扭曲问题,极大地减少了监管博弈、监管成本和合规成本,没有产生明显的‘洗绿’‘漂绿’现象。”近日,在“降碳增金 绿色赋能”首届中国碳金融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雷曜围绕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经验和未来绿色金融支持“双碳”目标的路径发表致辞。

“金融要支持环境改善和应对气候变化、推动高排放高污染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就不能排斥技术指标未达标但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适应、具有显著减污降碳和能效提升作用的经济活动。”雷曜介绍,人民银行正在制定转型金融目录。

绿色金融没有明显洗绿、漂绿

去年年底,世界银行发布报告指出,中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处于领先地位。作为重要优势之一,绿色金融将帮助中国将气候挑战转化为机遇。对此,雷曜总结了中国绿色金融发展中的三条经验。

一是制度供给较为充分。我国是全球首个制定绿色金融顶层设计的国家。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的部署,人民银行等七部门于2016年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自上而下地为绿色金融市场的形成和运行提供了关键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据介绍,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围绕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三大功能,建成了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信息披露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以及国际合作等五大支柱。

二是坚持市场主导的理念。中央政府鼓励发展绿色金融的措施以正向激励、自我激励为主,坚持适度激励,同时重视科学评价,不搞指标任务。“绿色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避免了因过度使用非价格型激励工具可能带来的市场扭曲问题,极大地减少了监管博弈、监管成本和合规成本,没有产生明显的‘洗绿’‘漂绿’现象。”雷曜认为,在此框架下,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有充足的自下而上创新空间,激发出前所未有的创新热情,绿色金融发展的营商环境大大改善。

三是重视建设和依靠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平台,不断推动形成全球共识。2016年,我国作为轮值主席国,首次将绿色金融纳入G20峰会议题,开启了绿色金融国际主流化进程,并在G20框架下持续推动制定转型金融框架、完善金融机构净零排放承诺、发展可持续金融工具等。人民银行联合法国、荷兰、德国等多国金融监管部门发起设立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与欧盟共同发起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 IPSF )。相关机构还牵头发起《“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发布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积极参与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 (ISSB)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

支持低碳转型作用显著的经济活动

基于绿色金融发展的经验,雷曜介绍了三大值得推广的创新路径。

一是推动探索金融机构碳核算。金融部门碳核算方法以实体经济部门的碳核算方法为基础,既包括2013-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的发电、电网、钢铁、水泥等24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也包括2013年启动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以及2021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发电等行业的碳排放核算方法,还包括CCER等碳汇核算方法。

二是创建支持经济活动低碳转型的转型金融体系。“金融要支持环境改善和应对气候变化、推动高排放高污染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就不能排斥技术指标未达标但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适应、具有显著减污降碳和能效提升作用的经济活动。”雷曜介绍,人民银行正在制定转型金融目录。

三是鼓励创新融资工具,推动碳核算的金融应用。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要建立健全碳核算和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推动碳核算信息在金融系统应用,强化碳核算产融合作。雷曜表示,“碳账户碳核算等制度和方法体系建设,以及2022年发布的《碳金融产品》行业标准,为碳金融产品创新与应用提供了依据。人民银行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重视环境效益和减排成效的可核算性。”

围绕绿色金融更好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雷曜还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加快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五大支柱建设,实现绿色金融更高质量发展以及与转型金融的协同发展。更加关注中小微等弱势被动主体实现绿色转型,推进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协同发展。

二是利用科技手段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企业、项目、产品的碳核算,使生态环境效益在金融定价中得以体现。

三是稳妥推进金融机构环境风险情景分析与气候风险宏观情景压力测试工作,前瞻性做好金融机构环境气候风险防范。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李德尚玉、陈斯达 (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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